解除预售合同的标准将明确…"减少纠纷,加强对签约者的保护"

解除预售合同的标准将明确…"减少纠纷,加强对签约者的保护"

修改建筑物销售相关法律施行令
只有在未达成转让目的时才解除合同
图为在首尔南山看到的公寓园区。 图为,安倍晋三将参加此次活动。


今后,围绕写字楼和生活住宿设施等销售合同的不必要的解约纷争将减少,合同稳定性将进一步提高。 政府计划合理整顿建筑物的转让合同解除理由,加强受让者的保护,确立健康的转让市场秩序。

国土交通部表示,将从3日开始进行为期40天的《建筑物销售相关法律施行令》修订案立法预告,并通过相关机构的协商等迅速推进修订。

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整顿建筑物销售合同中必须包含的销售合同解除理由中有关纠正命令的内容。 现行法令必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因销售申报内容和销售广告内容不同等原因,销售事业者受到纠正命令处分,受让者可以解除销售合同。

今后,即使有纠正命令处分,也仅限于因该违反行为难以达到销售合同目的的情况,将合理修改标准,以便解除销售合同。

另外,为了加强水分养子的保护,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寓标准供应合同中包含的解除合同的理由也将适用到建筑物转让法令中。 最具代表性的是,由于入住延迟3个月以上、双重销售、重大瑕疵、违反重要事项等原因,无法达成合同目的的时候。

国土部房地产开发产业科长安镇爱(音)表示:"通过此次法令的整顿,减少了不必要的解约相关诉讼的可能性,遵守了受分让者保护的原则,期待为顺利的建筑物供应奠定基础","今后也会继续完善制度,让国民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