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标注册简介
日本商标制度始自明治17年(1884年)。当时明治政府为了满足国外许多国家的要求,在参考欧美多国商标制度后,由特许厅(英文简称“JPO”)第一任长官高桥是清负责紧急起草制定,于明治17年(1884年)6月7日颁布的。该《条例》仅比法国制定的商标法晚27年。
日本接受的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立体商标。同时日本新修改的商标法还于2015年4月1日新增以下五种类型的商标申请: 动态商标、全息影像商标、颜色商标、声音商标、位置商标。
日本商标法实行申请在先以及一商标一注册原则。现行的《商标法》是昭和34年(公元1959年)未适应本产业和贸易的发展、在《条例》的基础上修订后,与昭和35年(公元1960年)4月1日开始实施。
日本参加的国家条约和组织包括:《斯德哥尔摩国际公约》,《马德里国际注册议定书》,《马德里虚假产地标记协定》,《尼斯协定》《海牙认证公约》,《商标法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日本商标注册条件
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与自己业务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将来计划使用商标的人。因此,在商标申请时,必须填写自己的业务范围。对于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日本主要采取以下原则:
1) 申请人的所属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2) 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已签署有关商标保护双边协定;
3) 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有互惠原则。
日本商标注册流程
注册日本商标不只能够维护企业的品牌利益,并且在发明国际品牌方面是一个极好的条件。并且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国内企业若想进军日本市场,就需要申请日本商标。这边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日本商标注册的流程步骤。
设计商标=》查询或查询=》提交申请=》领取商标受理通知书=》驳回申请=》提出异议=》刊登公告=》遭到异议=》提出诉讼=》成功争取或放弃申请
1、商标申请
一般由国际商标代理替申请人将商标注册申请文件递交至递交到日本特许厅,之后商标注册处发给申请人一个受理编号的回执。
2、形式审查
申请受理后起 1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必填项目是否填写完整。如不符合要求,则会通知申请人更正;
3、实质审查
审查员经过审查认定该注册申请符合核准标准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如果不符合核准标准的,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提出意见或者进行补正后符合核准注册的要求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仍不符合核准注册要求的,作出驳回决定。一般从申请到实审结束需要12~14个月。
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该阶段主要审查商标是否满足实质审查要求;通过实质审查,做出允许商标注册的决定;未能满足要求者发出驳回理由通知书,申请人对此出具抗辩书或理由书;
4、公报公告
商标申请审查无误后便开始为期3个月公告阶段,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5、商标异议
日本商标异议期为两个月,如果抗辩书或理由书不能消除驳回理由,驳回裁定成立;对裁定不服可以起诉;如果对起诉结果不满,可向东京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仍不服,可继续向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6、注册核准
商标公告无异议或经裁定商标异议不成立的,或商标注册成功的。正常情况下取得商标注册证书为12-14个月左右。
日本商标注册提交材料
1、商标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一份《注册日本商标委托书》填写一个文字商标及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日本商标范例